咬文嚼字——“较真”的大使遇到了“较真”的翻译
作者简介
施燕华 外交部英文专家,长期担任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的口译、重要外交文件的英语定稿等工作,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到美国的外交官;曾任驻欧共体使团及驻比利时使馆参赞、外交部翻译室主任、驻卢森堡大使、驻法国使馆公使衔参赞;主要译作有《命运悠关的决定》《英迪拉·甘地和她的权术》《豪门秘史》《大座钟的秘密》《企业家 -世界名牌创始人小传》。
《联合国宪章》是联合国的“圣经”,其采取的一切行动都必须符合宪章的宗旨和原则。
1945年6月26日,中、美、苏、英、法等国在美国旧金山开会决定成立联合国,并签署了《联合国宪章》。《宪章》的中、法、俄、英、西四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。
◇ 《联合国宪章》序言 中文本
《宪章》的原文是英文,其他语种都是从英文翻过来的。目前的中文本是文言、白话加港、台语言的大杂烩,读起来佶屈聱牙,甚至费解。例如序言中有一句:“用是发愤之志,务当同心协力,以竟厥功。”句子颇为复杂,而英文却很简单:……have resolved to combine our efforts to accomplish these aims,完全可译成:“决定同心协力,以实现上述目标。”
此外,有些用法也与大陆的语言习惯不同,读起来别扭。如:review,我们译“回顾”“评估”或“审议”,《宪章》里都译成了“检讨”;联合国的专门机构都译成“机关”;签署地点是“金山市”(即旧金山)。
《联合国宪章》是重要的历史文件,它的中文本应是完整准确、文字流畅、通俗易懂,现在的文本不符合这要求。我们觉得有必要重译,用规范、准确的语言表达,以流传后世。
怎么修改?经过向秘书处有关部门了解,才知道此事远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。尽管只是文字上的修改,不触及实质内容,但《宪章》是签署国协商一致同意,并经各国法律程序批准后生效的。所有的文本都是正本,修改任何一个文本都意味着修改《宪章》,根据《宪章》规定,修改《宪章》必须提交大会表决,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(其中必须包括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)赞成,才能进行。
团领导认为,我们进入联合国才一个多月,人员也没配齐,当务之急是熟悉联合国的工作,《宪章》中译文的好坏对我们影响不大,因为中译文只是中国人看,在联合国引用《宪章》或决议时,多数国家都以英文本为依据。所以,迄今为止《宪章》所有的文本没有修改过。
联合国秘书处有一个庞大的翻译队伍,开会时,五种正式语言都有同声传译,会议的所有文件都要及时译成五种语言印发给各成员国。没有翻译,就开不成会。我记得有一次,某个委员会开会时间超出预定,翻译就集体罢工,通知主席说:“根据翻译工作时间的规定,他们该下班了。”主席只得宣布:“由于没有翻译,会议难以继续,我宣布散会!”
联合国讨论的许多问题都涉及成员国的政治、经济等利益,形成文件时,谁都力图强化对己有利的内容。所以大家对文件的措词都要字斟句酌、咬文嚼字,常常为了一个标点、一个分词短语争论不休,最后找一个双方都不反对的词句,求得妥协。
外交官对文件的字斟句酌,给翻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。翻译必须准确表达各种不同意见,不存歧义,这对会议翻译是很大的挑战。
安理会开会讨论决议草案时,往往会争得面红耳赤,各不相让。对某一事件,如南非镇压黑人反种族隔离运动,或以色列入侵阿拉伯国家的领土,是表示“关切”“不安”,还是“遗憾”,或“深感遗憾”?字义程度上的差别代表安理会的政治态度,非常重要。Regret和deplore在英汉字典里都是“遗憾”,不过deplore程度更严重些,所以译为“深感遗憾”。
有一次,一位代表觉得deplore还不够,要加码,提出在deplore前加“deeply”,等于在中文“深感遗憾”前再加“深感”,中文就没法翻了。我听到同传箱里的翻译说“这没法翻,都是深感遗憾!”语言与文化、思维方式及社会发展密切相关,一种语言的表达方法有时无法在另一种语言中找到对应的词汇,这是翻译最大的困难。
这些“口水战”大有文章,字斟句酌间看出一个国家的立场。安理会的决议对成员国是有约束力的,所以大家对决议的措词都十分重视。讨论中东问题时,人们经常援引的安理会242号决议,就因为当时对英、法文翻译的细微差异疏忽了,造成理解的不同,成为联合国乃至国际社会争论不休的悬案,也是值得外交翻译学习的经典案例。
1967年6月5日阿以发生了“6日战争”,以色列凭借军事实力和训练有素的空军,占领了阿拉伯国家多块领土。在阿拉伯国家的要求下,安理会开会讨论中东形势,最后通过了一项决议,即安理会242号决议,其核心内容是要求以色列从其所占领的阿拉伯领土撤出军队。
决议的英文稿中,“领土”一词前没有定冠词,而法文稿中,“领土”一词前用了定冠词“des territoires”。也许当时代表们在激烈的辩论后出现了“疲劳综合症”,无人对照这一关键句子的翻译。决议通过后,以色列、美国等发现英文稿对他们有利,坚持以英文稿为准。因为英文本中的“territories”只是一般多数,并未明文规定应撤出以色列占领的全部领土,也以解释为撤出一部分领土。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则倾向于法文本,因为法文本中的定冠词意味着以色列必须从其所占的全部领土撤出。
《联合国宪章》明文规定,中、法、英、俄、西为其正式语言。在实际操作中,英文使用得最多。绝大部分的决议草案都是用英文起草,然后翻成各种语言分发给各成员国,所有国家都有权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。
法国代表团的外交官有很强的维护法语地位的意识。有一次,安理会讨论非洲问题,由于对不结盟国家提出的决议草案争议很大,会下磋商、讨价还价持续了很长时间,甚至晚上10点才交安理会全体会议讨论。
会上各国代表自然要发言阐述本国的立场,表明对决议草案内容的意见。等发言完毕,已近午夜,主席宣布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。他们松了一口气,这下总算可以回家吃晚饭了。
出乎意料的是,法国代表举起了手,他说:“主席先生,我前面只有英文稿,没有法文稿,我必须看了法文稿才能参加表决。”此举非常不得人心,会场上响起了不满的“呜”声。苏联代表举手发言,说俄文稿也没翻好,但是他可以参加表决,显得很通情达理,实际上是存心出法国大使的洋相。
饥肠辘辘的代表们感到很无奈。一位代表调侃说:“尊敬的法国大使,你太谦虚了,你的英文说得很好,应该能看懂英文稿。”法国大使双手一摊,说:“我这是执行国内的指示!”
法国代表本人的法语很好,对法语翻译免不了要“吹毛求疵”。有一次他居然当场同法语传译员争论起来。
那一年,尼加拉瓜是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。该国的常驻联合国代表是一位漂亮的女大使,据说是在尼加拉瓜革命中立了大功的。法语翻译把大使翻成ambassadrice,法语名词有阳性、阴性之分,他认为ambassadrice是“大使”的阴性形式。法国代表当场敲杯子要求发言,说:“翻译翻错了,尼加拉瓜代表是ambassadeur,不是ambassadrice。ambassadrice是大使夫人,不是大使。”
也许因为历史上大官都是男性,法语中“总统”“总理”“部长”“大使”“参赞”等名词都是阳性,没有阴性。现代社会里,女性的高官越来越多,女权主义者要求另用阴性名词称呼女性官员。是继续用阳性的名词称呼女性官员呢,还是把它变成阴性呢?法国人自己到现在也没有一致意见。
楼上同传箱里的那位翻译不服气,在会议休息期间,他抱着一本厚厚的法语字典来到会议厅,找到那位“吹毛求疵”的法国大使,指给他看,ambassadrice有一个定义是“女大使”。法国大使仍不为所动。我在一旁看他们两人争论,觉得很有意思。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位大使对词义如此认真,真是“较真”的大使遇到了“较真”的翻译。
有意思的是,20多年以后,我在巴黎的一次晚宴上遇到了这位法国大使。他肯定不会记得我,因为那时我只是个“看热闹”的小翻译。他听人介绍我曾是驻卢森堡的大使后,郑重其事地对我说:“请记住,你是ambassadeur,不是ambassadrice。别人称你ambassadrice的话,你要纠正他。”
我眼前浮现了70年代安理会上,这位大使与翻译的争论。20多年过去了,他仍坚持自己的意见,法国人对语言的重视可见一斑。
-End-
文字 | 《我的外交翻译生涯》
作者 | 施燕华
图片 | 源自网络
编辑 | 外交官说事儿 小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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